1.空调机19楼坠落砸中路人,此事的主要责任人都有谁?

2.安装工在安装空调时坠楼死亡,买空调的买家是否应该承担责任?为什么?

3.求修空调高空坠落法律问题。。。。

4.空调师傅不小心坠楼,空调买家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吗?

空调外机在高处怎么安装_安装空调外机高空坠落谁负责

空调安装公司应该为这起事故负责。

该事故符合工伤认定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该男子是空调安装工,在客户家里安装空调外机时坠亡,完全符合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内出的事故。家属可以要求公司按照工伤赔偿标准进行赔偿。

楼盘设计是否合理?

在该起事故中,有一个比较有争议的点是楼盘在设计时是否过于追求美观,忽略了日常生活中的真实需求?

如果你现场见过安装工装空调外机,就一定知道现场的情况有多么惊心动魄。面对高楼层的空调外机安装,一般需要两个人配合才能完成。一个人腰上拴着一根绳子爬到楼外面的外机安放点,到位后再用绳子把外机吊过去。

现在的一些楼盘是将外机安放点设计在距离阳台几米外的地方,这代表安装工要去到外机安放点就必须依靠一根绳子徒手越过几米没有保护拦的墙面,这存在的安全隐患不言而喻。

虽然说安装空调外机本就是安装工的工作,有些网友甚至说如果你做不了就不要做,既然做了就要承担相应的责任。这话看着很在理,却没什么人情味。

诚然,每一项工作都存在一定的风险,但有些风险却是完全可以避免的。

空调是家家户户都具备的生活用品,设计师在考虑满足住户的生活需求的同时,也应该考虑安装这些设备的便利性和安全性。就算你认为他们不是你的住户,安全与你无关,但如果发生了事故,对整个小区的市场价值和住户心理都是有影响的。

你认为楼盘的设计是否应该考虑空调安装的因素呢?欢迎在评论区告诉我。

空调机19楼坠落砸中路人,此事的主要责任人都有谁?

法律分析:一般由侵权人承担责任。小区里高空坠物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 由坠物的所有人或管理人承担;如果所有人或管理人不明确,由建筑物的所有人或管理人承担连带责任,但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 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

安装工在安装空调时坠楼死亡,买空调的买家是否应该承担责任?为什么?

近日发生了一起高空坠物,而这件事的起因是19楼的一个租户,在安装空调时候,不慎让空调外机掉落,从而砸中了楼下过路的行人。

尽管这位安装空调的租户,已经被警方控制,但关于这件事情的责任划分,却在网上引发了广泛的讨论。

就我个人看来,这件事的责任人,有安装空调的师傅,19楼的租户,房东可能也需要承担相应的连带责任。想要将责任划分清楚,应该了解清楚,当时具体的情况:

一、租户是否私自安装空调

空调是我们日常生活中,经常会用到的家电,而安装空调的事情,则需要专业的人来完成。一方面原因因为空调安装有很多的讲究;而另一方面也因为空调安装,属于高空作业,危险性很大。

在这起中,如果租户为了节省相应的安装费用,而私自安装。由此酿成的事故,则需要由租户承担全部的责任。

很多时候在线上购买的空调,都不包安装的费用;所以在购买空调和安装空调时候,还是应该到线下购买,一般都会包安装。

二、空调安装人员操作失误

如果是由专业的空调安装师傅操作,造成了这样严重的事故,我觉得这些空调安装师傅们,应该负有主要的责任。

作为专业的安装师傅,必然经过培训上岗,而且针对这类高空作业,也会有相应的安全保障。不论是对空调的外机,还是作业人员自身的安全。

由于他们的操作不当,造成了外机掉落;我觉得不仅要承担相应的事故责任,还需要赔偿租户的相关损失。

所以在这起空调坠落中,就我个人看来,最主要的责任人有;空调安装师傅,以及购买空调并安装的租户。

求修空调高空坠落法律问题。。。。

空调安装工发生坠楼,关于损失赔偿责任承担应分情况逐一讨论。

客户作为买方从商场或超市购买空调,与销售商之间就成立买卖合同法律关系;在实际生活中,绝大多数厂家或商场都会承诺管安装、维修等售后服务,那么这就属于履行买卖合同中的一种附随义务。

当商场安排自己的工人入户完成安装作业的同时,该工人与商场之间系劳动合同关系,属于履行安装空调的一个职务行为,发生坠落导致人身伤亡事故,其情质应当属于工伤或工亡。

此种情况,买方不用承担法律责任,已缴纳工伤保险,依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由社保机构履行赔付;未缴纳工伤保险,使工人无法得到赔偿,那么由商场一方承担履行赔付义务。

安装工人系商场直接雇佣的第三方工人,那么这种情况就属于劳务关系,《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自己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在构成劳务关系前提下,发生事故,应当在商场与第三方工人之根据过错来进行划分责任。这种情况,买方也不用担心会担责。

那我们来看第三种情况,业主自己购买空调后,自己雇佣工人对机进行安装、移机、或维修,业主与安装工人之前形成个人劳务关系。那就要看业主雇佣的工人师傅是否经过规范的专业培训,是否具备高空作业资质条件等。

除此之外,我们业主在家里是否为工人提供了安全施工条件、可靠的保障措施,以及在具体安装作业过程中,对工人师傅有无具体的指示,并影响工人独立作业。以上因素都会对业主担责产生影响。业主只要存在过错行为,并发生坠楼后果,就会依照侵权责任法承担相应责任。

下面教你妙招:一,业主直接选择安装工人时,应当选择施工经验丰富,具备安装操作资质的工人,杜绝安全事故发生;二,选择专业安装公司安装,让其选派专业工人进行安装作业,这样你与工人之不会存在包括雇佣在内的任何法律关系,法律风险会大大降低,损失赔偿责任甚至也可以完全避免。

空调师傅不小心坠楼,空调买家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吗?

一般情况,如果该维修员有公司的话,那么由于外机跌落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均应由其所属的公司承担。如果没有公司,那么就由该人承担。

因为该人是在履行职务,在此期间造成的损失,应由公司承担。如果该人在工作过程中确有过错,那么公司在赔偿了用户的损失后,可以再向该员工依其过错程度向其追偿。

特殊情况下,比如用户在维修员操作的过程,存在过错,共同致使外机跌落,那么用户也要相应的承担一部分责任。

要求买方承担赔偿责任,没有法律依据,不予支持。

我们简单举个例子说一下这个问题。

基本案情

陈某开了一家电器商场,生意还算不错;钱某是一辆货车的司机,因业务往来,经常为陈某运输家电;刘某是空调安装工,并经常受陈某雇佣为其安装空调。

2014年3月13日,邓某因新房装修需要,通过钱某向陈某经营的商场购买了6台中央空调。钱某到家电公司提取6台空调后,运送到邓某房屋。之后,陈某通过钱某叫刘某到邓某家中安装空调。

3月15日,刘某在邓某家中安装空调室外机时,由于没有系安全带,不慎从9楼坠落至4楼。事发后,刘某即被送至医院进行救治,后因抢救无效,于3月20日在医院死亡,花费医疗费24313元。3月14日,陈某通过银行向家电公司支付了上述空调的货款。

单某(刘某母亲)向法院起诉,要求陈某、钱某、邓某赔偿损失。法院确认单某因刘某死亡的各项损失共计金额为448484元。

问题呈现

对于安装工刘某的死亡,我们深表遗憾。现在需要讨论的一个问题:针对其死亡造成的损失金额,空调买方是否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观点1:无需赔偿。因为空调买方买了空调之后,卖家理应附带其安装责任。因此,买方对此事并不应该负担赔偿责任。

观点2:承担责任。安装工是在为买方安装空调的情况下坠落伤亡的,理应承担部分赔偿责任。

按例说法

邓某虽然是通过钱某购买空调,但从陈某经营的超市、支付的空调款项看,邓某应与陈某存在空调买卖关系,钱某仅仅系介绍人。从空调买卖的交易习惯看,安装空调应是空调买卖中的附随义务,且刘某长期为陈某安装空调,可以推断刘某是受陈某雇佣为邓某安装空调,陈某与刘某存在雇佣关系。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承担赔偿责任。鉴于刘某是专门从事空调安装的,具有专业的安装技能和安全操作措施,在高空作业时不使用安全绳,致使自己从9楼坠落导致死亡,其本身存在过错,也应该承担一定的责任,可适当减轻陈某的责任。但陈某作为雇主仍应承担主要责任,受害人刘某与陈某各自应承担的责任,以30%和70%为宜。(具体比例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决)

刘某不是受钱某的雇佣和指派,单某要求钱某承担赔偿责任,没有法律依据,不予支持。

单某要求买方邓某承担赔偿责任的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第一款,即从事住宿、餐饮、等经营活动或者其他社会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未尽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致使他人遭受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而邓某仅仅是空调的买方,不是该法规定的从事经营活动或其他社会活动的自然人,其不具有法定的安全保障义务,故单某要求买方承担赔偿责任,没有法律依据,不予支持。

望纳。